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的通知,金龙集团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 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 期)已经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2.2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 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上述换股期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可交换债券交换 为公司 A 股股票。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金龙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后续相关 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03 月 23 日
金龙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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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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