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先生的函告,获悉包志方先生将其所直接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及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大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质权人 用途
(万股) 日期 日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华泰证券
2017 年 08 2018 年 08 个人资金
包志方 是 863.00 股份有限 8.72%
月 31 日 月 29 日 需求
公司
2、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是否为第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占
股东名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 原质押到 解除质押
股数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称 及一致行 日期 期日 日期
(万股) 比例
动人
2016 年 09 2017 年 09 2017 年 09 华泰证券股
包志方 是 677.00 6.84%
月 02 日 月 01 日 月 01 日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 90,261,952 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530,478 股,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211,736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9,004,1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95%。包志方先生本次进行质
押及解除质押后其拥有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35,24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59%,占公司总股本的 8.8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仍处于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持股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
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