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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5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阳普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17阳普S1”,债券代码:112522,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6日,并将于2019年4月29日支付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公募债券名称: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公募债券简称:17阳普S1。

3、公募债券代码:112522。

4、发行总额:3.00亿元。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存续期内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付息期内票面利率为5.65%。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4月28日。

11、付息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7阳普S1”票面利率为5.65%,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56.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45.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6.50元。

三、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2、债券付息日:2019年4月29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冠华

咨询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02 号

咨询联系人:刘璐

咨询电话:020-32312573传真:020-32312573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邮政编码:100010咨询联系人:焦希波、王瑶、李谦咨询电话:010-65608348传真:010-65608445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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