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8)第 318032 号
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8)第 318032 号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龙光电)2017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31804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的内容
1、 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9 所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805,060,926.56 元,存在大
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存在未连续生产的状况。上述情况可能会影响天
龙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天龙光电在附注 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审计报告五、其他事项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由
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关于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理由和依据
1、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
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
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
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
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
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所列举的可能
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符合天龙光电资
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形包括:
财务方面:(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
805,060,926.56 元)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2、出具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第十一条:
如果认为有必要沟通虽然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根据职业判断认
为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事项,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未被
法律法规禁止;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三、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
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认为,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不会对天龙光电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和 2017 年度合
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
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中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龙光电 2017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