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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光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认真了解和
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4%;
    4、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并与公司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
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
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以前年度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相关法
规及财务制度核销资产,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根据公司会计政策部分计提了资产减
值准备,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是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2017年度业绩扭亏为盈,但为了满足公司2018年度经营资金需求,决定本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控制、监督作
用。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
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
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八、关于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执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鉴于其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客观、勤勉尽责,因此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共六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孙利、王思远、吕明汀、陈敬;独立董事候选
人为:欧阳令南、尤建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其
中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有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
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董事会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国平
                                                       欧阳令南
                                                       尤建新
                                                     2018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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