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及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 通字 151003、15004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因上述事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 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 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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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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