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
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
下午15:00至5月15日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 2 号 G 座 1 楼公司
会议室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
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8、审议《关于 2017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产业基金增加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
述第 10 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
要》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8.00 《关于 2017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向产业基金增加出资额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振江、叶智慧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2号证券管理部
邮编:310030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银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3.00 √
摘要》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关于 2017 年向银行申请综
8.00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产业基金增加出资
9.00 √
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
10.00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
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