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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7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28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899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5:00至2018年10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名,代表

767,998,9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0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名,代表85,191,505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686,026,8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名,代表股份81,972,1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延期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767,896,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0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767,904,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09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767,904,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09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767,904,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09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律师、宋亦琦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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