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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
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公司决定对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61 元,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29 元。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7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7
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7年12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并办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已
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567名
激励对象合计1,765.2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484名激励对象合计1,688.35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
授予日,授予11名激励对象合计161.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15名激励对象合计
2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截至目前,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254,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另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410,500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55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9.80万份;首次授
予 限 制 性股 股 票 的激 励 对 象人 数 为 468人 , 首 次授 予 的 限制 性 股 票数 量 为
1,640.30万股。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
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59名
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 励 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相关决议内容,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并
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72.90万份,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5.50万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92,050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59人调整为5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1,739.80万份调整为1,666.9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468名调整为46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0.30万股
调整为1,624.80万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43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9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及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3 人调整为 514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6.90 万份调整为 1,573.05 万份,行权价格由 10.22 元调整为 10.19 元;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62 名调整为 45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624.80 万股调整为 1,594.45 万股,回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35 万股,回购总金额为 154.18 万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64 元调整为 10.61 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32 元调整为 5.29
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5.50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回购总金额由 792,050 元调整为 787,400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
次调整事宜。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64
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2 元。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11,424,1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72,342,723.09 元(含税)。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截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增
至 2,432,967,390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
计算的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2,967,3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9734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完成,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V=10.64-0.03=10.61(元)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P0-V=5.32-0.03=5.29(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64 元调整为 10.61
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32 元调整为 5.29 元。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
次调整事宜。
    七、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备忘录 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权
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
件进行信息披露,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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