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9,313,4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的公司董事郭宏伟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郭
宏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郭宏伟,本公司董事。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郭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313,4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医生合伙人提供借款,为第六期股票期权行权准备资金及个人
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其它途径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宏伟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
9,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郭宏伟先生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郭宏
伟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1、郭宏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郭宏伟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
3、郭宏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郭宏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