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创能”)进行增资,用于置换荆门创能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实施“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荆门创能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611,116.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詹启军 吴锋 雷巧萍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