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9-06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1号),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81,706.57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41.76%。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说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销售比例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周转率等是否偏离行业水平。
(2)结合应收账款的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收情况以及历史回款情况,说明回款情况与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是否吻合。
(3)核查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况。
(4)核查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关联方情况。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与营业收入总体匹配,不存在偏离行业水平的情形。
① 销售回款政策
公司对于新客户及规模较小客户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对于信誉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状况、与公司合作情况等因素给予其0-6个月不等的信用账期。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稳定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② 产品结构和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系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随着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大力开拓,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电池营业收
入为315,073.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6.6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41%,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79%,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随着技术标准提高和市场竞争加剧,动力储能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GGII数据,2018年,装机总电量排名前十动力电池企业合计约47.20GWh,占整体的83%,较去年TOP10企业合计占比上升达9个百分点,市场集中度提升趋势明显。公司作为装机总电量排名前十动力电池企业,具备了规模化竞争优势,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7,025.55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为15.40%。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
客户名称 | 交易产品类别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账龄 |
第一名 | 动力储能电池 | 22,421.77 | 1,121.09 | 21,300.68 | 4.90% | 0-6个月 |
第二名 | 动力储能电池 | 16,162.10 | 808.11 | 15,354.00 | 3.53% | 0-6个月 |
第三名 | 动力储能电池 | 15,534.28 | 776.71 | 14,757.57 | 3.39% | 0-6个月 |
第四名 | 动力储能电池 | 9,964.85 | 1,806.49 | 8,158.36 | 1.87% | 0-2年 |
第五名 | 动力储能电池 | 8,185.30 | 730.35 | 7,454.95 | 1.71% | 0-1年 |
合计 | 72,268.29 | 5,242.75 | 67,025.55 | 15.40% |
备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③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行业中间水平,不存在偏离行业水平的情形。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亿纬锂能 | 宁德时代 | 国轩高科 | 鹏辉能源 | 欣旺达 | 猛狮科技 |
2018年末应收账款 | 181,706.57 | 622,485.74 | 500,074.37 | 155,181.20 | 474,302.78 | 167,021.62 |
2018年度营业收入 | 435,119.06 | 2,961,126.54 | 512,699.52 | 256,870.56 | 2,033,830.19 | 110,020.75 |
2018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1.76% | 21.02% | 97.54% | 60.41% | 23.32% | 151.81% |
2017年末应收账款 | 128,570.52 | 691,852.16 | 355,154.30 | 116,593.48 | 404,568.04 | 332,517.64 |
2017年度营业收入 | 298,230.48 | 1,999,686.08 | 483,809.86 | 209,849.27 | 1,404,488.25 | 390,498.53 |
2017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3.11% | 34.60% | 73.41% | 55.56% | 28.81% | 85.15% |
剔除比例较高的猛狮科技后,其余4家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50.57%,2017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48.09%,公司与平均水平相近。
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亿纬锂能 | 宁德时代 | 国轩高科 | 鹏辉能源 | 欣旺达 | 猛狮科技 | |
2018年末应收账款 | 181,706.57 | 622,485.74 | 500,074.37 | 155,181.20 | 474,302.78 | 167,021.62 | |
2017年末应收账款 | 128,570.52 | 691,852.16 | 355,154.30 | 116,593.48 | 404,568.04 | 332,517.64 | |
2016年末应收账款 | 82,521.61 | 731,584.00 | 241,071.73 | 67,919.26 | 221,401.91 | 123,566.60 | |
2018年营业收入 | 435,119.06 | 2,961,126.54 | 512,699.52 | 256,870.56 | 2,033,830.19 | 110,020.75 | |
2017年营业收入 | 298,230.48 | 1,999,686.08 | 483,809.86 | 209,849.27 | 1,404,488.25 | 390,498.53 | |
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80 | 4.51 | 1.20 | 1.89 | 4.63 | 0.44 | |
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83 | 2.81 | 1.62 | 2.27 | 4.49 | 1.71 |
剔除周转效率较低的猛狮科技后,其余4家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06次,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80次,公司与平均水平相近。
(2)公司营运资金流转情况良好,符合公司销售回款政策。
① 公司2018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5,921.4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72.6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43,449.47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6.13%;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2,819.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4.5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8,009.62 万元,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89.92%,公司营运资金流转情况良好。
②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大的客户主要是应用于新能源产业的锂离子电池客户,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自2009年起受到中央财政的补贴支持。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呈现补贴门槛逐步提高、补贴额度有所收紧的趋势。2018年2月,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加大了对长续航里程、高能量密度、低百公里耗电新能源乘用车的支持,合理降低了低性能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补贴幅度。
公司一贯坚持按照制定的销售回款政策管理应收账款,一方面,公司对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采取业务员催收、发催收函等手段进行催收,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并将其纳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另一方面,公司投保了信用保险,有利于加强公司后续应收账款管理力度,降低应收账款逾期风险。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客户因获取补贴时间放缓等因素,在短期资金周转过程中存在延迟付款的情形。但通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看,公司情况处于行业平均水平,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
客户名称 | 2018年回款金额 | 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019年1-4月回款金额 | 2019年4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备注 |
第一名 | 46,862.40 | 22,421.77 | - | 28,176.41 | |
第二名 | 23,933.56 | 16,162.10 | 15,985.77 | 3,457.20 | |
第三名 | - | 15,534.28 | 8,499.85 | 7,111.71 | |
第四名 | 2.42 | 9,964.85 | - | 8,167.49 | 应收应付对冲减少了应收账款 |
第五名 | 14,200.65 | 8,185.30 | 600.00 | 7,585.30 | |
合计 | 84,999.03 | 72,268.29 | 25,085.62 | 54,498.11 |
(3)经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不存在重大的销售退回情况。
(4)公司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关联方是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深圳麦克韦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韦尔”),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麦克韦尔股份有限公司 | 2,580.01 | 129.00 | 1,218.95 | 60.95 |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访谈公司销售部门,了解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模、销售结构及客户的信用政策等情况;
② 了解、评估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③ 对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这些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客户授信管理、应收账款对账、回款管理、对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等;
④ 计算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的原因,以及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关比例变动是否基本一致,若存在差异,分析差异原因;
⑤ 对重要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余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执行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检查重大客户的销售合同,结合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对不同产品和重大客户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⑥ 获取管理层对大额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的文件,对于应收账款账龄在信用期以外的余额,通过对客户背景、经营现状的调查,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评价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⑦ 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后一段合理期间里销售退回或销售折扣的记录检查销售退回,存在销售退回的,检查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⑧ 检查与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合同、订单等资料,评价其商业理由是否合理,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及周转率偏离行业水平的情况;公司的回款情况与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吻合;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存在重大销售退回的情况。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119.06万元,其中锂原电池业务营业收入120,044.31万元,占比27.59%,锂离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315,073.84万元,占比72.41%。请你公司:
(1)将锂离子电池区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后,补充说明公司分产品列示的营业收入及其变动情况、营业成本及其变动情况、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相关产品的产销量及库存量情况等。
(2)结合上述问题说明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的相关表述是否审慎合理。
请会计师就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从公司产品材料体系角度,锂离子电池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电池。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指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音箱、电子雾化器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离子电池,目前主要采用钴酸锂为正极材料;动力储能电池是指用于储能市场及新能源工具的锂离子电池,目前采用三元材料或磷酸铁锂为正极材料。具体产品的相关情况如下:
①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 92,308.64 | 76,519.22 | 17.11% | 127.91% | 143.12% | -5.18% |
动力储能电池 | 222,765.20 | 182,965.14 | 17.87% | 126.08% | 138.40% | -4.24% |
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电池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毛利率有所下降。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18年上半年上游原材料(如锂、钴等)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为进一步快速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知名客户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适当采取灵活的定价策略所致,公司通过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② 产销量及库存量情况
单位:万只
项目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 动力储能电池 |
销售量 | 11,569 | 12,111 |
生产量 | 11,287 | 14,083 |
库存量 | 468 | 3,495 |
动力储能电池年末库存数量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看好动力储能电池领域,报告期内持续扩张产能,同时结合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情况提前备货所致。
(2)2018年年报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的要点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5,119.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90%。其中,锂原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044.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1%;锂离子电池业务包括消费
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电池,实现营业收入315,073.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6.61%。由此可见年报中相关表述与实际数据相符,整体符合审慎合理原则。
【会计师核查意见】(1)核查程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了解、评估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③ 将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确认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市场环境一致;
④ 分析产能利用率、产销率、非财务指标(水电气等)与产量的衔接关系、生产能力、设备使用率、投入产出;
⑤ 比较存货库存量与生产量及库存能力的差异,并分析其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分产品列示的营业收入及其变动情况、营业成本及其变动情况、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相关产品的产销量及库存量情况等如上所述,未发现其他不合理情形。
3.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12,248.96万元,同比增长324.45%,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170,745.74万元,同比增长57.02%;报告期内发生财务费用9,329.13万元,同比增长102.72%。请你公司:
(1)列示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货币资金受限情形等,并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结合大额资金支出情况、借款明细、债务成本等补充说明你公司有息负债、财务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你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风险。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货币资金存放与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① 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存款年利率 | 受限情况 |
库存现金 | 30.53 | 公司保险柜 | 现金 | 不适用 | 不受限 |
银行存款 | 96,896.79 | ||||
其中:存放在境内的款项 | 95,763.13 |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 | 银行存款 | 0-2% | 不受限,其中部分有约定用途,如子公司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集能”)4.40亿元银行存款是向Blue Dragon Energy Co.,Limited借入的长期应付款(款项仅限用于亿纬集能自身经营需要)、亿纬锂能1.46亿元银行存款是向银行借入的长期借款(款项将用于支付工资、材料款、电费等)。 |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33.66 | 汇丰银行、招商银行 | 银行存款 | 0-0.35% | 不受限 |
其他货币资金 | 15,321.65 | 银行 | 银行存款 | 0-2% | 受限,是票据承兑保证金,不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等价物。 |
合计 | 112,248.96 |
② 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设置库存现金上限。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银行印鉴和支付U盾管理规定》,对不同印鉴、票据实行了分开保管。截止目前,公司未出现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有息负债、财务费用及资金链
① 有息负债、财务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有息负债较期初增长83,915.54万元,主要用于产线建设、支付货款、工资等,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70,386.45万元,公司资金需求增加带来有息负债的增加,有息负债的增加金额与公司投资活动资金需求总体匹配。
单位:万元
有息负债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年利率 |
短期借款 | 81,520.02 | 50,425.03 | 4%-7% |
长期借款 | 58,580.57 | 47,738.91 | 4%-7% |
长期应付款 | |||
其中:Blue Dragon Energy Co.,Limited借款 | 49,798.80 | - | 2% |
亿纬控股借款 | 18,500.00 | 50,150.00 | 2% |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 17,981.00 | - | 借款期限为6年,前三年免息,后按荆门市政府和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的贴息利率执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湖北省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借款 | 9,000.00 | 10,500.00 | 1.2% |
湖北省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款 | 2,000.00 | 2,000.00 | 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426.68 | 10,577.60 | 4-7% |
一年内到期的湖北省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借款 | 1,500.00 | - | 1.2% |
合计 | 255,307.07 | 171,391.53 |
公司财务费用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和承兑汇票贴息增加,报告期内,借款利息支出金额(含资本化部分)为9,72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2.19万元,与有息负债的规模和债务成本相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729.91 | 5,437.72 |
减:利息资本化 | 2,059.87 | 1,874.48 |
减:利息收入 | 275.44 | 435.06 |
承兑汇票贴息 | 2,084.07 | 38.41 |
汇兑损益 | -814.64 | 1,339.23 |
手续费及其他 | 665.10 | 96.13 |
合计 | 9,329.13 | 4,601.94 |
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链紧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43,449.4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99,637.21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10,237.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链紧张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了解、评估和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② 监盘库存现金,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③ 获取本期所有银行账户的清单,检查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④ 根据对账单信息编制询证函。对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发函询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报告期内注销的账户,检查回函金额是否与对账单、公司记录一致;
⑤ 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调查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关注其中列示的对外担保的信息;
⑥ 结合银行存款函证,使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对所有银行借款及担保等事项进行函证;
⑦ 获取公司的利息计算表并对利息计算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资本化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⑧ 对于已贴现的票据,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是否与协议相一致。考虑与对方函证重要项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链紧张风险。
4.关联方资金拆借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向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63,998万元;上述拆借资金的约定还款日期均为2020年后,但你公司报告期内提前偿还45,498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拆借资金的原因、具体用途、约定利率情况等。
(2)补充说明你公司提前偿还部分拆借资金的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拆借资金的原因、具体用途、约定利率情况
① 拆借资金的原因公司向大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过程中所需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资金。
② 具体用途用于支付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现金支出,具体包括材料款、员工工资、水电费及燃气费用、归还到期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等。
③ 约定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约定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超过4.75%),实际执行利率为2%。
(2)提前偿还部分拆借资金的原因
大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将发行可交债及股票质押融资款拆借给公司,用于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现金支出,缓解上市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所引起的资金压力。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因此提前归还大股东借款,一是可以减少上市公司利息费用支出,二是减少上市公司负债总额,降低资产负债率。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获取并检查公司相关借款合同,复核关键或重要项,如本金、利息、到期
日、抵押、规定的付息日等;
② 检查公司提前偿还拆借资金的银行回单;
③ 了解公司提前偿还部分拆借资金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向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及提前偿还资金的原因合理,未发现其他不合理情形。
5.报告期内,你公司因投资麦克韦尔确认投资收益29,804.91万元,占报告期净利润的52.22%。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市场占有率等补充说明麦克韦尔近三年业绩实现快速增长的原因;并说明电子烟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对麦克韦尔未来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补充说明该项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持股变动情况、董事会席位
等补充说明你公司能够对麦克韦尔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3)报告期内,你公司向麦克韦尔销售商品收入11,445.26万元,同比增长156.14%。请补充说明销售商品明细,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定价的公允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麦克韦尔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及电子烟行业政策变化对麦克韦尔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① 麦克韦尔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 年世界烟草发展报告》数据,2017 年全球电子雾化市场规模达到120 亿美元,其中国外市场占比94%,主要市场集中在美国、英国、意大利、法国、德国等国家,合计占全球市场规模70%以上。以欧美为主要市场的电子雾化市场正在持续以指数级增长,欧睿预测到2020 年美国市场销售额将达到89 亿美元,欧洲市场销售额将达到68 亿美元。P&S Market 预测到2023 年电子雾化器有可能达到年销售48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44.54 亿元)的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5.99%。
麦克韦尔是专业从事电子雾化器和开放式电子雾化设备 APV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雾化设备研发、生产企业之一,麦克韦尔目前的业务包括ODM 和自有品牌APV 两大板块。麦克韦尔拥有陶瓷发热体、儿童防护等电子雾化设备的核心专利技术,核心团队拥有多年电子雾化设备行业研发、制造、客户渠道的专业运营经验,为海外大型烟草公司提供应用公司专利技术的电子雾化产品。APV 开放式电子雾化设备事业部的自有品牌Vaporesso 系列产品在海外市场已经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和终端客户影响力。
基于麦克韦尔的技术研发优势、客户渠道优势、品牌优势、人才及团队优势,麦克韦尔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快速增长。麦克韦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343,399.06 | 156,569.71 | 72,605.37 |
净利润 | 78,474.75 | 21,966.90 | 12,453.79 |
②电子烟行业政策变化对麦克韦尔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A、禁烟政策
全球电子雾化器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全球禁烟控烟政策的逐步落地,以及Vape文化在欧美青年群体中掀起热潮,电子烟作为电子雾化器在健康、时尚领域的重要应用,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电子雾化器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方案,在大健康领域保持快速增长,根据P&S Market数据,2017年全球电子烟市场规模约为150亿美元,2018年-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27.3%。
B、电子烟监管政策
从全球角度来看,各市场对于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政策存在较大差异,但整体思路是归类为普通消费品、烟草制品、药品三大体系监管。
境内政策:国内来看,电子雾化器的监管在我国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境外政策:世界卫生组织鼓励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电子雾化器实施更严格的管理。作为两大电子雾化器市场的美国和欧洲已经实施了相关规定。目前欧盟通过了《烟草产品指令》法案,规定新品电子雾化器上市必须对各项信息进行申报,由欧盟机构进行审批。
欧美国家作为电子雾化器的主要市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监管态度是核心。根据FDA要求,所有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尼古丁传输系统需要在2022年8月8日前取得FDA的批准(PMTA)。2019年3月13日,FDA将部分口味电子雾化器的申请时间表从2022年8月8日提前到2021年8月8日。麦克韦尔正在准备PMTA相关申报和申请工作,是否可以如期通过批准尚存不确定性。
(2)公司对麦克韦尔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和对麦克韦尔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6,456.94万元,其中与麦克韦尔相关的投资收益为35,856.74万元,包括:
A、因公司投资麦克韦尔,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29,804.91万元,麦克韦尔2018年度净利润为78,474.75万元,2018年1-8月,公司按38.51%的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2018年9-12月,按照37.55%的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B、公司2018年9月转让麦克韦尔股份60.90万股确认投资收益6,051.83万元。
② 公司能够对麦克韦尔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2018年9月27日,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做市规则的原则下,公司通过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转让麦克韦尔股份60.90万股,占麦克韦尔总股本的0.96%。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麦克韦尔2,376.90万股,持股比例由38.51%变更为37.55%,仍然是麦克韦尔的第二大股东。
麦克韦尔董事会席位共5人,公司仍派驻董事1人,对其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
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3)公司与关联公司交易定价适用交易净利润法,即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2018年度,公司向麦克韦尔销售的产品均为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与公司同类产品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基本持平。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取得麦克韦尔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② 测算投资收益的金额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③ 了解公司与麦克韦尔开展业务的流程,获取销售订单、送货单、发票等资料,检查其业务发生真实性,是否发生业务的真实转移;
④ 核查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单位出售的类似商品,并对相应的出售价格进行比较;
⑤ 核查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纪要,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协议,并将关联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价格进行比对。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因投资麦克韦尔确认投资收益金额准确;公司对麦克韦尔销售的定价公允。
6.5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投资不超过35亿元扩大动力电池生产规模,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项目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磋商及签订相关合同、完成各项合规手续等事宜。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拟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目前进展情况等。
(2)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及负债规模等补充说明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情况;
(3)比照你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充说明董事会本次授权是否合规有效。
请律师就问题(2)、(3)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拟投资不超过35亿元扩大动力电池生产规模,并拟通过设立控股或参股项目子公司进行投资。公司正进行项目立项,将会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
主体、方式、地点等尚需进行论证。
(2)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03,192.0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12,248.96万元;公司负债合计为632,990.55万元。公司拟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包括不限于自有资金及在项目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3)董事会本次授权合规有效性分析
① 公司本次新增动力电池项目尚处于筹划期,因涉及金额较大,出于谨慎性原则,特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授权事项明确、具体,限定授权期限,并明确相关合同签署尚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 因相关合同待董事会授权后,由董事长进行磋商,投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授权中明确“如最终投资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董事会决议仅授予董事长提出相关方案、磋商合同的权利,并未授予董事长对该投资项目决策的权利,因此本次授权不违背《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股东大会及第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律师核查意见】
(1)关于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的问题
亿纬锂能的该项目正进行项目立项,尚未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也未委托本所参与该项目或进行有关事项的调查,因此该项目的投资金额、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存在不确定性。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2018年末,财务报表中合并资产总额为10,031,920,312.64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122,489,618.92元),合并负债合计为6,329,905,504.56元;亿纬锂能资产总额为6,577,556,926.01元(其中货币资金为360,207,355.08元),负债为3,917,328,721.23元。
(2)关于亿纬锂能董事会本次授权是否合规有效的问题
由于亿纬锂能正在进行项目立项,尚未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主体、方式、规模、地点等尚需进行论证,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决策阶段。根据亿纬锂能《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在作出关于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资产处置的决策时,对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以上的项目或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收购、出售资产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以上的项目,以及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以上资产的项目,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鉴于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如亿纬锂能需要实质性启动该项目,且拟计划投资金额超过上述额度,则需要提请股东大会的批准。
7.分季度财务指标显示,你公司各季度净利率分别为10.85%、7.05%、19.55%、14.30%。请你公司结合销售产品结构及价格、产品成本、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详细说明各季度净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各季度净利率差异主要是投资收益波动带来的影响
各季度投资收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6%、3.62%、13.62%、9.83%,2018年度投资收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38%。
第三季度投资收益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27日,在符合股转系统的做市规则的原则下,公司通过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转让麦克韦尔股份60.90万股,占麦克韦尔总股本的0.96%,产生投资收益金额为6,051.83万元,扣除所得税后的投资净收益为5,121.24万元。
第四季度投资收益较高的主要原因是麦克韦尔净利润实现增长,公司对其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2)扣除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后的净利率
各季度扣除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后的经营净利润率为5.58%、3.43%、5.95%、4.39%,2018年度平均经营净利润率为4.71%。第二季度经营净利润率略低于其他季度的主要是因为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42.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4%(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4%),其中计提坏账损失3,965.03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二季度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第一季度末增加40,411.36万元。
① 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了1,867.92万元,带来了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
② 为了加快应收账款的催收,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就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欠公司货款,且逾期不偿还事项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还有银行存款、知识产权、应收款等资产,且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是公司预计该债权可能发生损失,故在第二季度对应收其的5,177.88万元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071.15万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1)核查程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季度毛利率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重大波动并查明原因;
②将公司利润表按季度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各季度净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如上所述,未发现其他不合理情形。
8.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39,483.31,同比增长69.52%,其中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20.26%。请你公司:
(1)结合研发项目的增长情况、目前已取得的研发成果、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与金额等,说明研发投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主要研发项目的性质和目前进展状态、相关会计处理依据、资本化时点等补充说明你公司研发投入费用化和资本化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是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销售创新”为核心的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创新型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和生产,不断加大对锂电池主营业务的研发投入,成立了研究院、各种实验室和中试线,强化成果转化力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技术开发体系及有效运行机制。
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83项,获得授权专利645项;同时公司获得了3项中国优秀专利奖,3项广东省优秀专利奖,2次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级,并于2018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系列荣誉。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单位:万元
名称 | 研发投入 | 营业收入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猛狮科技 | 15,244.90 | 110,020.75 | 13.86% |
国轩高科 | 49,333.72 | 512,699.52 | 9.62% |
亿纬锂能 | 39,483.31 | 435,119.06 | 9.07% |
宁德时代 | 199,100.04 | 2,961,126.54 | 6.72% |
欣旺达 | 105,993.09 | 2,033,830.19 | 5.21% |
鹏辉科技 | 11,474.96 | 256,870.56 | 4.47% |
2018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07%,同比增加1.26%,该增长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求,增长幅度合理。
(2)研发项目进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①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基于锂离子电池体系的储能与动力电池系统 | 2013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智能表计市场极端环境应用的锂亚硫酰氯电池研制 | 2017年3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气表市场应用的高可靠性锂亚硫酰氯电池研制 | 2017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电动汽车用18650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7年3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电动工具用18650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7年8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电子烟市场高倍率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7年3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智能手表市场快充型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7年5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电子烟用的长循环寿命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7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E200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系统研制 | 2017年2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商用车高比能量动力电池系统研制 | 2017年2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方形铝壳锂电池 | 2014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进行中 |
物联网应用的高可靠性长寿命锂亚硫酰氯电池研制 | 2018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高可靠性民用锂二氧化锰电池产品开发 | 2018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后期,准备验收 |
消费类及小型电动用锂离子电池研制 | 2018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试产阶段,尚未验收 |
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 | 2018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比能量多功能乘用车动力系统研发 | 2018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易维护多功能乘用车动力系统模块研发 | 2018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可靠性乘用车动力系统研究 | 2018年3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安全性乘用车动力系统研究 | 2018年5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② 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③ 研发项目的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公司的研发项目从前期调研到成熟应用,需经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具体需经过调研、论证、立项、前期研究工作(包括配方和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制定技术标准等)、初样试制、正样试制、试产、验证、设计定型阶段等若干阶段。公司以正样试制完成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正样试制成功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研制总结报告》后正式进入开发阶段,研发费用方可进行资本化。设计定型阶段结束,技术已通过了各项性能检测和实用性评估,并具备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已研发成熟,是否投入生产依据市场需求而定,达到这一阶段即可确认为无形资产(需提供检测报告、评估报告、专利证书、销售发票等资料)。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了解、评估和测试与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
性;
② 获取公司研发制度等相关文件,评价公司对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的判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③ 获取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资本化审批表等资料,结合开发支出明细账,分析报告期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上升的原因;
④ 结合研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检查研发阶段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研发投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上所述,未发现其他不合理情形;研发投入费用化和资本化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9.报告期内,你公司无形资产项下新增专利权8,358.37万元,占专利权期初余额的86.88%,且99.97%新增专利权来自于内部研发。请你公司结合新增专利的历史研发进展情况、具体数量情况、专利应用情况等补充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2018年公司无形资产专利权新增8,358.37万元,其中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系统专利权增加8,356.07万元,专利转化数量67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主要包括如下专利:
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能够显著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且能够改善电池的循环性能、容量保持率和安全性能,应用公司产品三元圆柱动力电池上。
发明专利【电池组热管理系统】,利用多个拼接块相互拼接形成多条独立的横向风道及多条独立的竖向风道,横向风道通过竖向风道与箱体内部贯通。正极支架和负极支架通过拼接块可以组合成大小不一的行列矩阵,从而满足实际的需要。横向风道和竖向风道形成了送风通道,可以很好的解决箱体内电芯的均匀散热问题,应用于公司产品动力储能系统上。
发明专利【一种新能源客车的动力电池冷却系统及新能源客车】,通过采用与外界空气隔绝的动力电池冷却系统,提高新能源客车的行车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用于公司产品车用动力系统上。
(2)按照会计准则资本化要求,公司各研发项目,正样试制经过公司研究院组织评审成功后,财务中心收到技术部门提供的《研制总结报告》后,进行研发项
目资本化账务处理,各项目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止期末的研发进度 | |
内部开发支出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基于锂离子电池体系的储能与动力电池系统 | 2,418.50 | - | 2,418.50 | - | 2013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E200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系统研制 | 404.13 | - | 404.13 | - | 2017年2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商用车高比能量动力电池系统研制 | 576.87 | - | 576.87 | - | 2017年2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 | 454.79 | 686.45 | 1,141.25 | - | 2018年1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比能量多功能乘用车动力系统研发 | - | 432.58 | 338.91 | 93.67 | 2018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易维护多功能乘用车动力系统模块研发 | - | 1,037.87 | 1,037.87 | - | 2018年4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可靠性乘用车动力系统研究 | - | 1,456.04 | 1,456.04 | - | 2018年3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高安全性乘用车动力系统研究 | - | 982.51 | 982.51 | - | 2018年5月 | 正样试制完成 | 项目验收合格 |
合计 | 3,854.28 | 4,595.46 | 8,356.07 | 93.67 |
【会计师核查意见】(1)核查程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获取并检查《研制总结报告》、《检测报告》、《评估报告》、《专利证书》等可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资料;
② 结合研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检查确认为无形资产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无形资产项下新增专利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其他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34,506.37万元,占销售总额的30.9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97,888.6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2.99%。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采购产品)类别、交易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或应付账款情况等。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449.47万元,同比增长436.48%,请补充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具体原因。
(3)补充列示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的相关情况,并说明相关单位是否为关联方等。
(4)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项下代理费用发生额4,075.96万元,同比增长369.1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代理费用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关联关系、具体代理事项及费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等。
(5)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项下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发生额-3,817.37万元,而2017年你公司该项费用发生额为3,817.37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对应的具体事项、报告期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6)报告期内,你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发生额811.84万元,同比增长73.99%。请你公司结合关键管理人员变化、薪酬结构变化等补充说明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
①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销售产品类别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1 | 第一名 | 否 | 动力储能电池 | 38,576.23 | 8.87% | 22,421.77 |
2 | 第二名 | 否 | 动力储能电池 | 34,560.14 | 7.94% | 16,162.10 |
3 | 第三名 | 否 | 动力储能电池 | 22,414.19 | 5.15% | - |
4 | 第四名 | 否 | 动力储能电池 | 19,807.46 | 4.55% | 3,096.57 |
5 | 第五名 | 否 | 动力储能电池 | 19,148.35 | 4.40% | 8,185.30 |
合计 | 134,506.37 | 30.91% | 49,865.74 |
② 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主要采购产品类别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
1 | 第一名 | 否 | 正极 | 36,592.94 | 12.33% | 16,022.47 |
2 | 第二名 | 否 | 正极 | 20,126.55 | 6.78% | 4,213.30 |
3 | 第三名 | 否 | 正极 | 18,480.92 | 6.23% | 5,987.59 |
4 | 第四名 | 否 | 正极/负极 | 11,764.63 | 3.97% | 8,581.56 |
5 | 第五名 | 否 | 正极/负极/电解液 | 10,923.56 | 3.68% | 5,144.47 |
合计 | 97,888.60 | 32.99% | 39,949.40 |
备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350.50万元的具体原因① 报告期内,因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税〔2018〕70号文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返还15,100.78万元、公司收到免抵退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4,107.97万元、上年同期合并了麦克韦尔2017年1-6月收到的税费返还2,692.62万元等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16,925.50万元,带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的增加。
②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986.84万元,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款项的管理并贴现了部分票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较上年同期增加78,613.0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188.06万元,带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的增加。
(3)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
①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账龄 |
第一名 | 否 | 22,421.77 | 1,121.09 | 21,300.68 | 0-6个月 |
第二名 | 否 | 16,162.10 | 808.11 | 15,354.00 | 0-6个月 |
第三名 | 否 | 15,534.28 | 776.71 | 14,757.57 | 0-6个月 |
第四名 | 否 | 9,964.85 | 1,806.49 | 8,158.36 | 0-2年 |
第五名 | 否 | 8,185.30 | 730.35 | 7,454.95 | 0-1年 |
合计 | 72,268.29 | 5,242.75 | 67,025.55 |
备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②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第一名 | 否 | 662.11 | 20.13% |
2 | 第二名 | 否 | 421.06 | 12.80% |
3 | 第三名 | 否 | 216.00 | 6.57% |
4 | 第四名 | 否 | 150.00 | 4.56% |
5 | 第五名 | 否 | 144.00 | 4.38% |
合计 | 1,593.17 | 48.43% |
备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4)代理费用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具体代理事项 | 费用 | 是否合法合规 |
第一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3,055.58 | 是 |
第二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76.46 | 是 |
第三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71.22 | 是 |
第四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48.72 | 是 |
第五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36.61 | 是 |
第六名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20.72 | 是 |
第七名 | 公司的合营企业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75.89 | 是 |
其他 | 否 | 代理开拓客户和销售产品 | 190.76 | 是 |
合计 | 4,075.96 |
(5)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情况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A、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 |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自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 |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 自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0% | 自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 自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B、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 自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0% | 自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预留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 自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②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第六条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规定:“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中国证监会2009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 期)中,就上市公司包括多期期权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情况下,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的问题,要求公司应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6年发布的《会计监管工作通讯》(二〇一六年第四期)中提到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按照我国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常见条款,锁定期实质上相当于等待期,解锁日为可行权日,解锁条件为非市场可行权条件(服务条件、业绩条件等)。根据股份支付准则,非市场可行权条件不应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予以考虑,因此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因素并不影响其公允价值的确定。但解锁后,对于部分高管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条款则属于非可行权条件,可以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予以考虑。简言之,除了解锁日后的限售因素外,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应以普通股市价为基础进行计量。”
③ 公司对激励费用摊销的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根据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2017年度,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授权日,首次授予第二至第四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2018年度,根据公司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
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另外,管理层重新估计首次授予第三至第四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和预留部分第二至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业绩达标的可能性,公司预计未来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冲回已计提的激励成本费用人民币3,817.37万元。
(6)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同比增长73.99%,原因分析如下① 报告期内,为促进国际业务和国际大客户管理,公司聘任2名关键管理人员,增加了关键管理人员的总人数,由此税前报酬总额增加135.43万元。
②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进行了市场化调整,加大了浮动薪酬部分的比例和金额,增强薪酬竞争力。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41.49%,可兑现浮动薪酬激励,由此关键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增加209.81万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① 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分析、核查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数量、金额、单价、毛利率以及应收账款和销售回款等情况,了解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公允性;
② 了解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
③ 获取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及相关基础资料,对各项目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测算数据与公司未审数据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作出适当调整,以确保各项目数据列示的准确性;
④ 复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项目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项目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勾稽关系,将主表与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核对相符;
⑤ 比较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以前年度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的合理性;
⑥ 获取公司应付账款及预付款项的明细账以及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合同,检查至相关的送货单、出库单、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并对其进行发函,确认其采购额的真实性;
⑦ 了解公司的费用核算的内控控制;
⑧ 抽查大额代理费用大额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银行水单等原始资料,确认费用是否真实发生;
⑨ 检查支付代理费用的付款凭证及附件,检查代理费用的支付是否合理;
⑩ 向管理层询问股份支付实施情况,并获取、审阅相关股份支付协议和其他资料。检查了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批准文件,复核是否在报告期内不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款,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 了解公司薪酬结构,分析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大幅增长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真实、稳定;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真实、稳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情况合理;销售费用项下代理费用的发生真实、准确;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对应的具体事项、报告期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未发现其他不合理情形。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