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7-11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决议公告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如下:
一、第一项议案:
原公告内容: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481,8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016,5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更正后: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301,8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836,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第二项议案:
原公告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481,8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016,5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更正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301,8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836,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第三项议案:
原公告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481,8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016,5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更正后: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中直、唐秋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8,72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9,481,82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69,301,8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836,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
反对180,026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不影响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的通过情况。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
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
的发生。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