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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亿纬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威                   联系电话:0755-239763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慧璇                 联系电话:0755-239767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许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3月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并查阅了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审计委员会资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募集资
金专户。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访谈,并查阅了上市
公司的制度文件及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2—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资料,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了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承诺,对比核查其实际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察看了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及行
业资料。查阅了公司相关投资协议及重大合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3—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威           徐慧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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