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外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
拟出资不超过 1.2 亿元参与设立国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为准,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 6%。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08)和《关于增加对外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一、 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转自中国银监会
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7]5 号),
经核准,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为“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华泰汽车在天津市筹建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华泰汽车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核股东资格、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
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3、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接受中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的监督指
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4、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
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因尚需向中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批准/
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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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投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备查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7]5
号)。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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