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2018年10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曾昭龙、陈炜明、张渝民。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昭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