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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测检测
股票代码:300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峰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公共检
          测中心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峰先在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峰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测检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万峰先生
公司、华测检测                                   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报告书、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万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职务:公司董事长、总裁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公共检测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的任职:
姓名         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主营业务   注册地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万峰         2007 年至   华测检测     董事长        第三方检   深圳     是
             今                                     测、认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根据万峰先生与于翠萍女士达成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有
关财产分割的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减持华测检测股份
的计划,不排除有增持华测检测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万峰先生已与于翠萍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相关股份分割手续,分割完成后,万峰先生持有的华测检测股票为 120,834,3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98,834,320 股,占公
司股本 11.87%。
    2、其变动前持有股票数量:198,834,320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149,125,740 股,
无限售流通股 49,708,580 股。
    3、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数量:78,000,000 股(其中 6,000 万股为高管锁定股,
1,800 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4、其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离婚财产分割。
    5、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方式:非交易过户。
    6、其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票数量:120,834,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2%,
其中高管锁定股 89,125,740 股,无限售流通股 31,708,580。
    本次过户手续完成后,万峰先生持有的华测检测股票为 120,834,32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7.22%。于翠萍女士持有华测检测股票 78,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
4.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未有股份质押情况。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71,539,657 股。综合考虑股份分割
变动和股份稀释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万里鹏先生作为万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两人所持华测检测股份的变动比例为 7.90%。
    上述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测检测股份 110,314,596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28.92%;本次变动后,两人合计持有华测检测股份 352,058,384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2%。详情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                     股数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8,806,016            15.42   231,224,064          13.81
 万里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11,589,004             3.04   231,224,064          13.81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1,508,580            13.51   120,834,320             7.22
  万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12,877,145             3.38    3,1708,580             1.89
           股份
    注: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383,208,7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 837,280,2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峰先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2、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万里鹏先生质押 48,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除此之外,不存在其它股份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
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鉴于万峰先生持有的华测检测股票部分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于翠
萍女士承诺其通过离婚取得的华测检测股份,将继续履行万峰先生原先所做出的锁
定承诺,锁定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于翠萍女士承诺其本次所取得的华测检测股票在万峰先生任职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 25%;
     (2)于翠萍女士承诺其本次所取得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万
峰先生代为行使;
     (3)如万峰先生离职,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 18 个月内转让金
额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50%;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售股有相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6)由于华测检测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华测检测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公证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华测检测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陈砚、刘天睿
3、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峰
                                      日期:2017 年 6 月 28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深圳市宝安 70 区留仙三路 6 号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地              鸿威工业园 C 栋厂房 1 楼
股票简称         华测检测                          股票代码        30001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桃花
                 万峰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源科技创新园公共检测中心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98,834,320               持股比例:        11.8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    120,834,320                    持股比例:     7.22%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78,000,000                变动比例:         4.66%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万峰
                                        日期:2017 年 6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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