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人王本忠 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证上﹝2017﹞3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 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 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本忠 2018年6月8日
立思辰: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二)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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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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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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