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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豪: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4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但仍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如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仅属于框架协议,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与合作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
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一、概述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豪”或“公司”)与深圳中科创
客学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学院”)、深圳市瑞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兆
资本”)签订了《深圳中科创客学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佳豪船舶
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起深圳中科佳豪量子工程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
为进一步发挥中科学院创新创业平台的集聚效应与雄厚的教育和科研背景及瑞兆资本、上海佳
豪的各自资源,共同打造量子工程领域的技术旗舰和产业化航母,发起成立民非性质“深圳中
科佳豪量子工程研究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004354
    企业名称:深圳中科创客学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C2 栋 18 楼
    法定代表人:毕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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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03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7 月 03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中科学院是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与深创投共同发起成立的企业化运作的为
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机构。作为深圳国际创客中心核心机构, 得到了深圳市政府和南山区的大
力支持,致力于创客的培养和扶持,拥有一流的创新教育平台和雄厚的科研技术平台,通过与国
际一流的教育、科研机构的深入广泛合作,打造新型的创新教育、科研实践、创新交流和创业
孵化基地。
    注册号:440301111931044
    企业名称:深圳市瑞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丁小兆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2 月 26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瑞兆资本立足于深圳前海,为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投资集团公司,长期专注于
国内 A 股、港股及美股市场,业务主要涉及股票投资、定增、新三板投资、股权投资、并购等
等。主要管理人员在资产管理、市值管理、财务咨询等领域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从事私募
基金管理事业长达 14 年。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中科学院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科研和社会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瑞兆资本发挥其开发团队
和资本管理的资源优势,上海佳豪现为中国 A 股上市企业。三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态
度,拟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1. 三方策划发起成立“深圳中科佳豪量子工程研究院(民非机构)”,定位于量子工程
领域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创业辅导、产业资源合作等活动。合理调整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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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充分调动团队产业化的积极性。
    2. 该民非机构暂定注册资本三百万,中科学院持有 50%股权,剩余由瑞兆资本和上海佳
豪共同成立的投资基金持有。三方按股权比例现金出资,约定民非机构账号确实通知发出后一
段时间内全额实缴资本须到位。
    3. 中科学院利用其创业平台资源优势积极为项目在龙岗区首期提供不低于一千五百平米
的场地及相关装修配套资金,积极向龙岗区政府申请相关的项目支持,并持续为企业或项目申
请国家省市科研团队及产业化资助或类孔雀计划,积极为项目优秀人才的落地提供配套服务。
    4. 该研究院对入驻企业或团队提供一定时间的免租期或优惠期(待议),三方同意该研
究院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置换 5-10%的股权,该股权权益按研究院已约定的股权比例分享。
    5. 三方适时共同发起成立中科佳豪量子工程基金(合伙企业)及相关的投资管理公司,
相关权益再议。中科学院积极配合争取市区引导基金的参与。
    6. 该研究院的发起成立歇业结业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理事会是该民非组织的最高决
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或理事长可兼任院长。三方各推举一人为理事,
理事长由中科学院推选。三方共同推选院长,院长任期为两年。
    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科学院、瑞兆资本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进
行国内市场开拓。但由于尚未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所以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
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协议各方最终合
作是否达成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作完成后预期达到的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4、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战略
合作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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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科创客学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起深圳中科佳豪量子工程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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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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