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佳豪”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08 月 25 日 10:00 在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0 号楼 703 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0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刘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摘要请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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