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宇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本次授信资金仅用于原材料购买等日常经营周转。邱宇夫妇、邱炜夫妇四人对上述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