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5 日发出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袁媛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现场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袁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2月10日
袁媛女士: 1982年7月27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
于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专业;2008年至2011年1月在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任研发中心研究员、知识产权室专利专员。2011年2月至今在公司
工作,现任经营管理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