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风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31号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 至 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660,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26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9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3,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3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94,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谭汉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126,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4%;反对505,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42%;反对505,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0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1,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0%;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4,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6%;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3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18,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4%;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968%;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514%;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17%。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股份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87,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2%;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60,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04%;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3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86,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9,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24%;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9-2021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86,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9,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24%;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86,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9,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24%;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7,560,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26%;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6%;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8%。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06,480,7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968%;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514%;弃权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1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刘基照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陈晓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风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