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省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7]142 号),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装备”)承担的“三代核电反应堆用控
制棒驱动机构部件关键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中兴装备将在未来三年内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 600 万元,其中省级拨款资助 400 万元,贴息 200 万元。上
述项目实施期为 2017 年 4 月—2020 年 3 月。近日,中兴装备与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就上述项目签订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截止本公告日,
中兴装备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补助收入
属于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兴装备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确认为递延
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成本发生情况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
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