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宗交易用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大宗交易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
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副董事长黄松浪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5,508,3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0883%。黄松浪先生同意将本次大宗交易所获资金用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黄松浪 | 大宗交易 | 2018-10-31 | 3.37 | 5,508,373 | 0.280883%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松浪 | 合计持有股份 | 98,054,500 | 4.999995% | 92,546,127 | 4.7191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315,698 | 0.628002% | 6,807,325 | 0.34711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738,802 | 4.371993% | 85,738,802 | 4.371993% |
二、其他相关说明1、黄松浪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黄松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黄松浪先生继续承诺其剩余股票在其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年初余额的25%。
4、黄松浪先生作为公司副董事长,一直高度认同公司价值观、发展理念及战略规划,基于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通讯已形成的独特、领先的优势,以及在ICT运营管理的市场地位,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充满信心。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巨大损失,黄松浪先生主动担当,对个人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部分减持,所获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的员工保障事宜,以全力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备查文件
1、黄松浪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