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单一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2 亿元,期限 1 年,全部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神州泰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岳香港”)名下美元保证金质押担
保。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以上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泰岳香港作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由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安全且可行的,本次
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对上述担保事项表示同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建北: 刘铁民:
沈 阳: 王雪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