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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9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控股股东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锐投资”)于2018年11月14日完成了德锐投资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4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8德锐E1”,债券代码“117124”,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根据有关规定和《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5月15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05月15日至本次可交换债到期日前20个交易日止(2021年10月18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德锐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43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0%。其中,通过“德锐投资—银河证券—18德锐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40,66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通过“德锐投资—银河证券—19德锐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1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进入换股期后,德锐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换股不影响德锐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德锐投资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债券投资者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经营业绩、业务模式、管理方式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所处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前景的高度看好,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和青岛巨峰创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峰创盈”)两家国有资本成功认购了德锐投资可交换债券,为本期债券的认购对象。山东国惠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是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山东地矿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等多家省属特大型国有企业的第二大股东。巨峰创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是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峰科创”)的全资子公司,巨峰科创是青岛市崂山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是崂山区重要的创新创业和产业投资平台。

本期债券换股后,公司将借助国有股东的资源优势,获得更多的发展与合作机会,快速推进当前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布局,特别是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生态网的建设,积极响应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战略。同时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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