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长春储能项目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项目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 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抓住储能业务潜力及商机,推进公 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共同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为公司在储能业务拓展打下良 好基础;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进而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7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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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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