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泉州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抓住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机遇,提升公司在电动汽
车充电业务领域的影响力与综合竞争力,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特锐德”)通过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与
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特分享”)共同出资设立“泉州特
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
元,其中特来电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80%的股份。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经过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04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370222395815801F,注册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东路826-29
号,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永光,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节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车载充电与车
载电子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系统及设备、电能计量系统及设备、电子电力及监控
产品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及咨询服务;售电业务(依据《电力经营许可证》核
定的范围经营);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采购、销售、维修服务(依据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销售汽车配件;电动汽车租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发布各类广告;平面广告设计;
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生产(不在此住所从事生产)和销售,技术咨
询及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
2、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70282MA3C4HQG8P,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芳,注册地
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蓝色硅谷创业中心一期--海创中心,经营范围:新能源
汽车、汽车充电、售车、租车、电力设备、智能电网、智能充电、应用软件、智能装
备、海洋、海洋医药生物等领域股权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与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东段麦德龙对面兴祥大厦B栋4楼401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
车充电系统、汽车充电设备、节能与能源管理系统、节能与能源管理设备、车载充电
设备、电子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储能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及设备、监控产品的技
术研发、技术咨询、安装、销售;售电业务;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销售、租赁、
维修;销售汽车配件;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网吧);互联网技术开发;物流网技术
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发布设计广告;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服务、
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以上信息实际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200 80% 现金
2 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0 20% 现金
合计 1,500 100%
四、合资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
甲方: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
(2)甲方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80%的股份;乙方以现金出资3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20%的股份。
(3)出资时间:双方股东根据合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同比例分批注资。
(4)注册资本增资,投资双方应按照原始股权比例同期进行投资,如一方不能
按照约定原比例增资,将根据新投入实际资金比例,重新调整确定股权比例。
3、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依照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兼任监事。
(4)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资公司经营
管理团队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依照《公司法》和合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方负责合资公司充电设施的全面技术(含云平台)、产品、服务、运营支
持;负责充电云平台网络的规划、设计,将合资公司运营的充电设施接入甲方云平台,
并为合资公司提供互联网增值服务等。
(2)乙方发挥投资专业团队和资金优势,负责提供科学、规范、具有前瞻性的
行业分析和投资分析,为合资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投资分析。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投资设立子公司是特来电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将抓住
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好机遇,依托泉州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良好的发展形
势,对加快特来电产业的布局及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特来电立足长
远,提升和完善特来电的产业链布局。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投资标的主要服务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盈利的能力依赖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
展,如果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低于预期,则存在不能收回投资或投资效果不能达到预
期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直接促进特锐德电动汽车充电相关设备的发展应用,进一步推进
特锐德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拓展速度,并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
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书》。
七、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
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