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 经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 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 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晓明、孙建强、井润田 2017 年 1 月 9 日
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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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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