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华包B: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丁国强先生的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因失信而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推荐、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
       3、经了解,丁国强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均符
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基于上述理由,同意聘任丁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许长龙     张文京   李   军
                                                          2018 年 7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