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华包B: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况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红塔仁
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
的授信金额由原人民币贰亿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壹亿元,即增至叁亿元整,在
金额不超过叁亿元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
务、跨境融资、贸易融资、保函业务等),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授信金额、期限、币种等情况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
准。
   2、审批情况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集中审批的 2017 年度(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担保额度为 32 亿元,其中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 4 亿元。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度的议案》,公司拟为红塔仁恒上述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2月11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前山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黄欣
   5、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
   6、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以及包装材料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纸浆、纸及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
普通机械、矿产品(不含贵金属矿)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纸及纸制品
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
   8、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8.37亿元,净资产26.85亿元;2017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20.97亿元,净利润-0.12亿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
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红塔仁恒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红塔仁恒获
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该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红塔仁
恒的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
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提供担
保。
    同时,公司已与红塔仁恒其他股东就共同承担贷款担保责任事项进行了沟
通,结果如下:
    1、红塔仁恒其他股东未能对此次融资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原因如下:(1)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规定,红塔仁恒的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为其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2)红塔仁恒公司的其余少数股东龙邦国
际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均为境外法人,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对其资
信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因此上述境外法人均不能作为担保主体。基于上述原因,
公司将承担为红塔仁恒提供担保的责任。
    2、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合计13.25亿
元,占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82%。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
保情形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