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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华包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 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之后颁 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
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
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
会〔2017〕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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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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