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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3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0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拟向其合营企
业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PSA” )增资 18 亿元。
    本次交易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后方可
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解决CAPSA日常经营和支持未来项目投资需要,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营运能力,
长安汽车与标致雪铁龙集团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向CAPSA增资36亿元,其中,长安汽车
增资18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50%。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长安汽车董事朱华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兵先生、袁明学先生、李伟先生
在CAPSA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
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12名董事一致表决同
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标致雪铁龙集团(以下简称“PSA集团”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注册地址:2-10 boulevard de l’Europe, 78300 Poissy, France(法国)
   法定代表人:Xavier Chéreau
   注册资本:300,176,800欧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国)凡尔赛商业登记注册号542065479
   经营范围:标致、雪铁龙及DS品牌轿车和轻型商用车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股权比例
   标致家族                                                14.1%
   法国政府                                                14.1%
   东风汽车集团                                            14.1%
       2016年, 标致雪铁龙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517.89亿欧元,净利润4.91亿欧元;截至
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3.64亿欧元,负债总额104.06亿欧元,净资产49.58亿欧
元。
       PSA集团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226号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849907
       经营范围:(1)研发、生产汽车(乘用车和商用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
零部件、工具、维修配件;(2)销售上述汽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工
具、维修配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与该等售后业务相关的培训业务;( 3)从事汽车
零部件、发动机、动力系统、工具和维修配件、附件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从事衍生品和带品牌LOGO的促销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4)从事进口DS品牌汽车的营销管理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品牌推广、产品宣
传、客户关系管理等;(5)汽车销售。
    主要股东:
                     股东                持股比例              出资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0,000.00万元
     法国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
                                            50.00%         200,000.00万元
     公司
    历史沿革:
    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
工商总局等部门审批正式成立,由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公司和 PSA 集团各占 50%的股份
组建。长安汽车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收购 CAPSA 中方股权项目,股权结构变成长
安汽车和 PSA 集团各占 50%。
    CAPSA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年末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725,319                   772,791
     负责总额                      715,715                   804,309
     净资产                         9,604                    -31,518
                                   2016年末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266,038                   73,918
     净利润                        -163,013                  -41,122
     注:上表中2016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7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各出资方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3、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
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 增资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球汽车集团间合作关系日趋紧密,合作领域不断扩展,合作深度不断加强,为
振兴 CAPSA 经营,尤其是促进 DS 品牌的发展,以更好地应对新一轮的市场竞争。长安
汽车和 PSA 集团同意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合作目的,不断推进
深化双方战略合作。
     长安汽车和 PSA 集团同意加大投入,坚定不移地打造 DS 豪华品牌。在产品投放
方面,双方将积极制订 CAPSA 的业务计划,CAPSA 从 2018 年开始,每年向中国市场至
少投放一款 DS 新产品,包括 D 级车型的导入。在技术方面进行提升,PSA 集团将不断
加强对 DS 产品的新技术(尤其是电气化、PHEV 及纯电动车型)投入和应用,以充分
体现 DS 品牌产品的豪华定位。
     长安汽车和 PSA 集团决定将深圳作为 DS 品牌在中国、亚太(包括东南亚及印度)
的总部,其中,中国市场由 CAPSA 负责运营;亚太(包括东南亚及印度)市场由 PSA
集团负责运营,CAPSA 为这些区域提供出口服务。
    五、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安汽车此次增资可以降低 CAPSA 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支持 CAPSA 未来
产品投入,补足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使 CAPSA 得以可持续发展;提高 CAPSA 资产
使用效率及产能利用率,进而改善 CAPSA 经营和财务状况。
    DS 品牌作为法国车象征和多位总统座驾,具有深厚的法国文化和历史基因,具有
打造高端品牌的基础。长安汽车此次增资有利于加强对中高端品牌的布局,提升长安
汽车品牌溢价能力,助力长安汽车产品向上、品牌向上。
    六、2017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情况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 CAPSA 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
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考虑 CAPSA 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
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同意将《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资 CAPSA 有利于降低 CAPSA 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支持 CAPSA 未来
产品投入,补足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使 CAPSA 得以可持续发展;提高 CAPSA 资产
使用效率及产能利用率,进而改善 CAPSA 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长安汽车与 PSA 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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