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2019年3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元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进行增资,用于建设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北京立信东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东华评报字(2018)第B17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89,556.90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13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93.75%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6.25%股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分批注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东旭昆山实际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募投项目督导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