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1:00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方式于 2019年3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增加出资,用于建设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北京立信东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东华评报字(2018)第B17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89,556.90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13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93.75%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6.25%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