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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A: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43%的股权, 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28,601.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及2017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2018年3月26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兴龙公司43%的股权。至挂牌期满,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深圳市润和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为本次资产转让的最终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28,667.00万元。2018年6月15日,公司与润和签订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28,667.00 万元转让兴龙公司4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支付安排,润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兴龙公司43%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2,620.17万元及利息217.94万元,公司尚有6046.83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计算利息的本金基础数为12,046.83万元人民币)未收到。

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润和承诺于2019年8月14日前向公司结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并同时向公司缴纳自2019年7月15日开始至还款日止,该部分款项按照日利息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的罚息。

如润和于2019年8月14日24点前未能向公司结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利息的,润和应追溯自2019年6月15日起,每延迟1日,向公司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公司有权解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没收润和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要求润和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

针对润和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公司将继续要求润和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的权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全款,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暂对公司业绩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股权出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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