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通知了财务顾问和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