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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6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

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戴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岳(主任委员、召集人)、丁立、张进、张建迪、魏星

2、审计委员会:赵丽红(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戴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慎实(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丽红、张建迪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杨先生、宋瑞涛女士、王毅民先生、李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安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聘任公司审计总监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其他聘任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李伟峰先生、张中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李伟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804370传真号码:010-63861700邮箱:xxzbg@eeae.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邮政编码:100195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及工作调整,齐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为公司审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齐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未来齐红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严格履行已做出的各项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简 历戴岳:男,195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69年至197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空军某部服役;1978年至1995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干部;1995年至1997年担任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591,512.00股,持股比例为38.0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与公司董事郝萌乔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戴小林女士系姐弟关系,并与郝萌乔女士、戴小林女士、王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戴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进:男,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3年2月在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从事生产服务;1983年2月至1985年10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副主任;1985年10月至1987年7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主任;1987年8月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5月至1994年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主任;1994年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迪: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北京机床研究所;1994年4月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杨: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7年1月历任中国凯利实业公司北京碧海分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1997年3月至2001年10月担任北京天润商贸公司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瑞涛:女,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主

任、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瑞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宋瑞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毅民:男,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1978年任后勤学院参谋、教员,1990年转业;1990年至1993年任北京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海南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惠通北方实业公司期货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担任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2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毅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郎安中: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安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5,261.00股,持股比例为0.40%,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郎安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伟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红:女,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1月至1992年4月,在北京市东区邮局东单邮电局历任营业股长、局长助理职务;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在原国家科委(现更名为科技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1994年5月在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任会计;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新兴东方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13,937.000股,持股比例为0.35%,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齐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中美: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工作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中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中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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