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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50号)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名称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华股01”,债券代码“112775”。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80.48亿元(2018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180.0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3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0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8,890.50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109.03万元、166,650.00万元和101,912.4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正常流通,无异常现象。2018年8月23日,发行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528.77亿元,相比2017年末增长4.67%,合并净资产180.48亿元,相比2017年末增长40.78%;2018年1-6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

收入13.61亿元,相较2017年同期增长0.58%,净利润5.36亿元,相较2017年同期降低6.61%。公司2018年1-6月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期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间,发行人无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影响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00%-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1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有限本公司前身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度会议和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老窖集团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金智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期货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银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登记结算机构
IB“IntroducingBroker”的缩写,是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IPO“InitialPublicOfferings”的缩写,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期货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进行交割
直投/直接投资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7、增信措施:无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8年10月15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18年10月16日)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8年10月17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2018年10月18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8年10月19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8年10月16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3650;联系电话:010-60833699。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元。认购不足1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T日)、2018年10月18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0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0月18日(T+1日)1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

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8年10月18日(T+1日)15:00前足额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8华股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账户号:7116810187000000121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联系人:木雪枫、王警联系电话:010-60833699传真:010-60833650(八)违约认购的处理对未能在2018年10月1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炯洋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联系人:曹莹蓓、王德明电话:028-86263433传真:028-65259853(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联系人:龙凌、叶滨、徐林、朱峭峭、柯小为、句亚男、王传正、李涵元电话:010-60833539、60837512传真:010-6083350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身份证明号码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4.00%-5.0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18年10月16日(T-1日)14:00-17:00间传真至:010-60833650,咨询电话:010-60833699。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主管机关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方案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101,000
4.302,000
4.505,000
4.703,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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