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5,16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88 号盈趣科技大厦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明
咨询电话:0592-5797666
传真电话:0592-5701337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5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