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奥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5:00至2019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126,72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3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92,1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46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34,56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69%。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李井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明景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明景谷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明景谷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明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明刚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明刚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一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周一玲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周一玲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高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高欣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高欣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井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李井哲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井哲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旭光先生、郑馥丽女士、张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汪旭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表决结果:汪旭光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汪旭光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表决结果:郑馥丽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郑馥丽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表决结果:张清伟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清伟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多义先生、翟雄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吴多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表决结果:吴多义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吴多义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翟雄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3,760,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表决结果:翟雄鹰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翟雄鹰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洁、李霞;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