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的规定,2018年9月26日,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以现金形式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国家税务局软件增值税退税17,917,265.49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赛克科技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是由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政府补助
17,917,265.49元人民币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政府补助17,917,265.49元人民币将计入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