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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7)第 000488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1-2
二、附件: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    3-4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7)第 000488 号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
派斯”)编制的截止日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
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英派斯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
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派斯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英派斯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481,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8,294,558.28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433,205,441.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 000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
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23,235.53                  20,497.9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98.20                   9,084.86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7,010.75                   6,184.74
 4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                       5,521.00                   4,870.51
 5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40.80                   2,682.53
                 合计                             49,106.28                  43,320.54
       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先期以自筹资
金进行投入,并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3,232,786.0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名称
号                             (元)         金额(元)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
1                           232,355,300.00   204,979,000.00   16,210,729.36    16,210,729.36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982,000.00    90,848,600.00    2,542,875.00    2,542,875.00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70,107,500.00    61,847,400.00
4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    55,210,000.00    48,705,100.00    4,479,181.72    4,479,181.72
5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408,000.00    26,825,300.00
           合计             491,062,800.00   433,205,400.00   23,232,786.08    23,232,786.08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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