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及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文)核准,2017年8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16.6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3.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7]460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23.98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2017年 使用金额 | 2018年1-6月 使用金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 15,045.21 | - | 6,222.63 | 6,222.6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80.98 | - | 144.18 | 144.18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2017年 使用金额 | 2018年1-6月 使用金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2,757.17 | 2,757.17 | - | 2,757.17 |
合计 | 19,883.36 | 2,757.17 | 6,366.81 | 9,123.98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 | 39506001040016112 | 募集资金专户 | 170,338.17 | 活期存款 |
90,000,000.00 | 银行理财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 309006216018010069545 | 募集资金专户 | 4,851,815.00 | 活期存款 |
15,000,000.00 | 银行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94120078801100000073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注销 |
合 计 | 110,022,153.17 |
截至目前,前次审议的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18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1、投资风险(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1、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