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通知。会议于 2018年8月16日17: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