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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4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698,4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44   左笋娥
   2         02*****728   萧锦明
   3         08*****664   通城县瀛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2*****971   刘浪宇
   5         02*****446   杜耀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 36 号
    咨询联系人:曾子路、胡钪
    咨询电话:0769-83330508
    传真电话:0769-83937323
    六、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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