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5 月 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方正证券收益凭
证“金添利”C52号”理财产品。
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洁美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22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已经将上述3,000万元用于现金
管理的自有资金及收益归还至公司银行账户,共获得理财收益747,945.21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