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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9 号《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首
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557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 2,328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229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249.74
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63,600 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 6,464.13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6,185.6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天健验〔2017〕7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存在前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 8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到期,公司将在到期
后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计算)。
    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
范围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期
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
情况,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
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7年8月16日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钟德颂                任绍忠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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