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洁美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8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
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过我们事前审核,我们表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下
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
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和持续发展,与其他开发区相比,由控股股东运营供热企业,可以使供热企业的
利益与用热企业的利益实现捆绑,有利于在煤价大幅波动下平衡供需双方之间的
矛盾,实现供热用热的稳定和持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后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照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公司目前经营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
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严格遵守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也不存在“证监发
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
的情形。
    五、《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
公司编制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江峰韩雁董树荣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